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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社会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

2022-05-25 00:00

为进一步提高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与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确保引进更多的工业项目落户经开区,促进经开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宿办秘〔2017〕17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宿州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中国(境) 内外个人或组织(以下称社会引荐人)最初与投资方建立联系,提供投资信息,全程参与项目引进洽谈并促进投资成功的单位或个人,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一)自然人或单位职工,其身份不受职务和地域限制(不包含宿州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非专业招商中介、商会、协会等相关组织。

(三)一个项目只确认一个招商引资主体。项目由多个社会引荐人协同引进的,只确认一个主引荐人,其他协同者由主引荐人确认分配奖金。

二、社会引荐人奖励标准

(一)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并成功落户经开区,按照单个项目4万元,给予社会引荐人奖励。    

(二)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并成功落户经开区,按照单个项目8万元,给予社会引荐人奖励。

(三)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亿元至5亿元(含)并成功落户经开区,按照单个项目15万元,给予社会引荐人奖励。

(四)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亿元至10亿元(含)并成功落户经开区,按照单个项目20万元,给予社会引荐人奖励。

(五)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优质工业项目,一事一议。

三、招商引资奖励兑现节点

(一)供地项目

1.企业在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企业项目投资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参考,以相对应的奖励标准为基数,给予社会引荐人兑现奖励总额的40%。

2.企业厂房建设主体出地面,完成固定资产纳统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企业项目投资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参考,以相对应的奖励标准为基数,给予社会引荐人兑现奖励总额的30%。

3.项目正式投产,达到年应税销售额2000万元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相对应的奖励标准,给予社会引荐人兑现剩余的奖励。

(二)非供地项目(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1.企业完成公司注册、厂房租赁等前期手续,同时设备开始进场安装,并完成固定资产纳统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以企业项目投资合同中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参考,以相对应的奖励标准为基数,给予社会引荐人兑现奖励总额的50%。

2.项目正式投产,达到年应税销售额2000万元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相对应的奖励标准,给予社会引荐人兑现剩余的奖励。

四、奖励程序    

(一)奖励申报

项目签约后,社会引荐人可到宿州经开区招商引资中心领取并填写好《宿州经开区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登记表》,经投资方、经开区招商引资中心签字盖章后生效。引进项目达到奖励兑现的节点后,社会引荐人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管委会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给予支付奖励。

(二)奖金发放

招商引资奖励由宿州经开区财政局统一支付。    

五、以下情况不属奖励范围    

(一)商业性地产开发项目;

(二)化工类项目; 

(三)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

(四)单独签订《委托招商合同》奖励政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六、相关要求

(一)奖金由经开区财政局按以上标准给予奖励。

(二)外资项目根据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签约当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责任,撤销奖励;对已领取的招商奖金,依法进行追缴。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宿州经开区招商引资中心负责解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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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济开发区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于2001年7月正式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全市第一家开发园区。园区位于宿州市区东南部,距离中心城区仅4公里,紧邻高铁西站(在建)、京台高速出入口,规划建设面积46.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已逐步形成“2+2”产业体系,即以新宇药业、亿帆药业为龙头的医药化工产业,以百丽鞋业、恒邦新材料为龙头的轻纺鞋服产业,以紫金新材料、伊维特新材料为龙头的新材料产业,以大盘特种装备、电光防爆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致力于打造黄淮海最具创新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城,正处于“国家级开发区”培育期。2023年,获评“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安徽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全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园区”。营商环境2023年,宿州经开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25%,工业投资增长90.49%,技改投资增长81.25%,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27.99%,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6%、占规上企业的2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进出口1.6亿美元。2024年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8%,工业投资增长0.2%,技改投资增长61.5%,新开工制造业投资增长9.1%,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1.5%、占规上企业的3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1%,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进出口约6800万美元。2024年,全区纳入省重点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7亿元。1-6月,全区纳入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1.4%;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个,已开工1个,开工率100%。全区纳入市重点项目55个,年度计划投资46.4亿元。1-6月,全区纳入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4.1%;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1个,已开工10个,开工率90.9%。全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50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44.6%,较上年度增加13家,同比增长35.1%。2023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79家,较上年度增加50家,同比增长172.4%。全区现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家【其中2023年新认定3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22.3%,2023年实现产值63.44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35.6%。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5家。产业集群情况1.医药化工产业:现有规上工业企业31家,2023年产值59.69亿元,今年1-6月产值33.98亿元。重点企业有中粮生物、雪龙新材料、新宇药业等。医药产业围绕医药中间体、原材料、医药制剂等方面,培育了新宇、云帆、开元以生产原料药为主的代表型企业,引进了亿帆、中美华世通、致康等发展创新药和仿制药为主的代表型企业。化工产业围绕功能性材料、树脂材料、工程塑料、电子级化学品等方面,培育了中粮、安特、中元化工为主的基础化工代表企业;雪龙、方鑫、宁凡、卓润等生产新材料为主的代表型企业;伊维特、汉泰、晟捷生产专用化学品为主的代表型企业。2.轻纺鞋服产业:现有规上企业36家,2023年实现产值67.3亿元。今年1-6月产值32.8亿元。重点企业有百丽鞋业、恒邦新材料、鑫华新材料等。3.新材料产业:现有规上企业26家,2023年实现产值26.77亿元。今年1-6月产值12.8亿元。重点企业有雪龙新材料、紫金新材料、伊维特新材料等。4.装备制造产业:现有规上企业17家,2023年实现产值13.29亿元。今年1-6月产值7.95亿元。重点企业有永通电缆、大盘特种装备、电光防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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