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推动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

2023-07-27 00:00

科技孵化载体是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培育科技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动全区科技孵化载体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有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现就全区科技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全区1356科创体系建设,以少荃湖科创中心为核心,打造魏武路新芯产业科创带、文忠路产教融合科创带、物流大道转型发展科创带,建设视创产业园、数字产业园、智慧产业园、声谷信创产业园、中小企业产业园,布局新型显示集群、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新能源及新材料集群、大健康集群、智能制造集群和未来技术产业集群。着力做优存量、做大增量,集中资源、聚焦重点,优化布局、专业发展,将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成为硬核科技企业培育的主渠道、创新创业的主阵地、新经济增长的动力源。

力争到2025年,全区科技孵化载体运营机构超25家,科技孵化载体超150万平方米,聚集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1500个,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家。

二、重点举措

以构建“定位明确、要素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为目标,提质和增量并重,积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

(一)明晰载体定位。引导各类载体突出科创属性,聚焦硬核科技、聚焦产业链融合、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培育一批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加快科技孵化载体发挥产业赋能作用,鼓励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招引质量、打通上下游产业通道,推动科技孵化载体的产业业态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现有载体提质增效。

1.加快专业化转型。引导现有综合型孵化载体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转型升级,聚焦主导产业、明晰功能定位,培育和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技项目,促进科技孵化载体企业集群发展。

2.强化入孵企业管理。树立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导向,根据入孵企业的主营业务开展、孵化载体发展定位以及日常管理情况,完善入孵企业准入、退出和毕业机制,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动态管理。鼓励毕业企业在孵化期满后,根据产业方向转化调整至产业园区。

3.提升孵化运营能力。鼓励科技孵化载体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完善融资、人才、产业、政策等一体化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促进成果转化的能力。大力提升团队运营管理水平,支持孵化载体设立科技创业导师库,积极引入专业的创业导师队伍。开设孵化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课程,为孵化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培训,集聚培养专业孵化人才。

(三)鼓励多元主体新建科技载体。

1.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新建专业型孵化载体。鼓励龙头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放应用场景、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平台,发挥产业生态优势,自建或引入管理机构,新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的专业孵化器,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孵化创业项目,促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鼓励新型研发机构根据自身专业定位和技术优势,建设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聚集专业人才和创新成果,培育相关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打造专业型孵化载体。到2025年底,全区依托龙头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孵化载体6家,其中省级以上孵化载体3家。

2.引导辖区高校院所新建孵化载体。围绕文忠路产教融合科创带,发挥高教基地院校学科资源优势,鼓励院校利用内部空间和闲置场地新建孵化载体,搭建师生创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平台,促进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到2025年底,全区依托高校院所建设孵化载体4家,其中省级以上孵化载体3家。

3.鼓励低效用地升级改造新建孵化载体。围绕新海大道转型升级科创带,结合全区腾笼换鸟攻坚行动和全市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对老旧园区、闲置厂房和楼宇等进行升级改造,对闲置低效用地等土地空间资源进行功能转化,通过引入专业运营机构,新建特色科创孵化载体。到2025年底,建设孵化载体5家,其中省级以上孵化载体2家。

4.支持国资公司高标准新建孵化载体。围绕魏武路新芯产业科创带,发挥好园区产业集聚和国资公司资源、资产和渠道优势,积极争取与省市投资平台、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实行“基金+基地”、“孵化+创投”等模式,统筹谋划、连片开发、高标准建设一批科技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交通生活便利的特色园区。到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设国有孵化载体不少于5家,其中省级以上孵化载体3家。

(四)加大专业孵化运营机构招引。大力引进一批具有资源链接整合能力、投融资和产业对接能力、创业培训辅导能力、成果转化技术能力、园区运营服务能力的专业运营机构,根据产业细分领域特点和需求,量身打造一批专业孵化载体,特别优质的可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到2025年底,全区新引入优质专业孵化运营机构不少于5家。

(五)促进孵化器与产业园协同发展。引导孵化器与加速器、产业园区建立长效合作和接力孵化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特色活动打造和专项政策支持等,推动硬科技企业到产业匹配度较高的园区落地发展,打造“共享、共融、共赢”的创新创业生态,满足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

(六)增加科技金融产品供给。按照政府引导、孵化载体为主、市场化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在全区百亿母基金中设立5亿规模的科技促进基金,鼓励有管理经验、产业背景的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基金遴选,同时组织各孵化器共同设立种子专项基金。聚焦硬科技产业赛道,加大对孵化企业的投资力度。持续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载体系列服务对接活动,设立1000万元科技创新风险补偿资金池,针对列入白名单的孵化企业融资、贷款给予风险担保和风险补偿。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从全区扶持产业发展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科创发展专项资金,视情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品牌运营机构招引等。加大对科技孵化载体的政策支持,给予优质入孵企业房租减免、高企引育奖励、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奖励等普惠政策支持。

(八)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出台新站高新区科技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季度监测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将高企引育、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能力与发展等作为核心指标,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政策奖补,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优秀孵化载体评选,对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激励。

(九)组建孵化器发展联盟。整合政府、高校、企业、孵化平台、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成立新站高新区孵化器发展联盟,提升孵化载体企业服务水平,服务赋能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各级权威机构、各类创新协会组织的合作,常态化进行路演活动,打造少荃湖科创品牌。支持科技孵化载体举办全国性、品牌化的创新创业赛事、高峰论坛和学术沙龙等,力争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路演、季季有主题、年年有大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对新建或改建的孵化园区,允许按照一定比例布局餐饮、公寓、商超等生活设施。鼓励支持各类科技孵化载体加大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市场推广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力度。指导各类科技孵化载体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服务事项辅导、帮办、代办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科技创新发展,在区科创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引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区国资公司切实把科技孵化载体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进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会商沟通机制,区科创办牵头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科技孵化载体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责任落实。

(三)加大宣传交流。定期组织外出学习、交流座谈,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典型,营造新常态下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构建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本意见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由区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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