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规上(近规)工业企业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力企业尽快达规达产、做大做强,制定本制度。
一、包保服务制度
(一)专人包保服务。每个规上(近规)工业企业安排1名专职包保责任人,负责包保企业的走访、政策宣传、问题跟办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二)开展定期走访。企业包保责任人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1次,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业务诉求等,并做好问题记录、跟踪、盯办。
(三)具体包保责任。企业包保责任人是企业服务的“第一责任人”,需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到全程跟踪服务,直至事项办结,力争让企业满意。
二、派单接单制度
(一)及时派单。企业包保责任人在企业提出各项业务办理、困难诉求等问题时,需第一时间做好记录,结合业务归口,第一时间派单至相关业务部门,并登记好具体业务办理人员,做到问题办理全程跟踪。
(二)立即接单。各业务部门在接到企业包保责任人的问题反馈单时,需立即接单,并与企业取得联系,不得以业务不熟、责任不明等原因拒接接单。
三、问题帮办制度
(一)即接即办。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接单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与企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企业诉求,提出办理意见。对于可以立即办理的如工商登记变更、技改项目备案、出具合规证明、业务咨询等,须在1个工作内完成办结;对本级无法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反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做好跟踪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及包保责任人;对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及时向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二)部门会商。涉及多部门联办的事项,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商会议,会商办理相关问题;对会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报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审定。
四、限时办结制度
对于可以立即办结的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一般事项原则上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3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结的,由办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和办理时限,并与企业沟通对接,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负责督办。
五、定期回访制度
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负责对包保责任人反馈的企业问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问题办理质量,掌握企业满意度,对办理质量不高、企业意见较大的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反馈至纪监工委进行约谈。
六、部门职责分工
1.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负责规上(近规)工业企业服务包保工作,及时将异常的规上(近规)工业企业的经营情况反馈给投资促进局、财政金融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将走访过程中收集的问题交办给各业务主管部门,并对问题办理过程中进行跟踪督办;负责牵头召开联合会商会议。
2.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中心:定期将招商引资投产企业情况反馈给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配合做好近规企业名单的更新工作。
3.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业务职责,配合做好为企服务、按时办理相关问题。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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